数学与统计学院课堂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周宏宪 编辑:李媛媛 时间:2019-06-21 点击数:
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依法依规文明教学,注重教师仪表,发挥表率作用。
二、提前进教室做好教学准备,按时上下课,不准擅自离开教室,严禁不备课进入教室授课;不准随意停课,如需停课须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堂教学时,教师不得接听电话,不会客,不吸烟,不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严格按教学任务安排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如需特殊原因调课须办理相关手续。
四、上课带好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教学进度表、学生平时成绩登分册进教室。
五、第一次课须向学生详细说明课程考核方法,并对学生学习纪律、学习行为习惯提出具体的要求。
六、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严格要求管理学生,严肃课堂纪律,注重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课程结构成绩中。
七、讲清课程的重点、难点,多采用启发式教学,注意每堂课的教学环节和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清楚。
八、加强学法指导,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指定适当的自学内容和课外参考资料,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九、充分挖掘学生的独立思考的潜能,加强师生互动,提倡师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注重教学相长。
十、课堂语言准确、清楚、简练、规范,注意生动活泼和语言美。贯彻精讲多练原则,板书清楚,字迹工整,布局得当,切实提高课堂实效。
十一、在保证完成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进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但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
十二、根据课程的进程,安排适当的时间组织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的讨论,交流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任课教师要认真听取学生关于课程教学的意见,对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加以研究,设法改进。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