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周宏宪 编辑:牛裕琪 时间:2016-09-18 点击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
2.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4.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提高课题质量,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1.对省财政直供经费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给予课题研究专项经费资助,经审查批准立项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高校按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指导性立项项目由课题项目组自筹经费。委托课题将根据全省教师教育改革任务和教师教育领域关键、薄弱环节寻求突破情况下达。
2.鉴于现有财政体制和财政供给渠道,非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并加大对教师教育改革课题经费的投入,对于评审立项的各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或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解决。
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项等均参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程序如下:
1、培育组建。通过教育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创新实验区计划,高等院校教师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基础教育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相结合,组建科研团队。
2、团队申报。以团队形式,自愿进行申报,申报选题要立足省情、校情,突出解决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教育领域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3、评审认定。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评审、认定一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课题。
4、合作研究。在项目负责人主持下,科研团队根据批准立项的课题,按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内容进行研究。
5、绩效评价。立项项目须按规定报送课题研究进展;课题结项时,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效进行评估。
6、结项奖励。根据绩效评价意见,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奖励;对合格课题成果,予以结项;对不合格课题,不予结项。
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部分成果择优论证后直接应用于实践。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一)各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书》模板需在申报系统下载)。
(二)各高校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并按照分配限额(见附件1)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各高校系统管理账号、密码沿用去年的,如有遗忘请联系河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三)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将以下材料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和校级立项文件(各1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1份,按序装订成册并装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袋子的正反面分别粘贴项目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目录)。
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邮寄请用中国邮政EMS)。
附件:1.河南省2017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附件1
河南省2017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高 等 学 校 |
申报限额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河南大学 |
10 |
20 |
河南师范大学 |
10 |
20 |
信阳师范学院 |
8 |
17 |
安阳师范学院 |
6 |
14 |
南阳师范学院 |
6 |
14 |
洛阳师范学院 |
6 |
14 |
商丘师范学院 |
6 |
14 |
周口师范学院 |
6 |
14 |
郑州师范学院 |
6 |
14 |
河南科技学院 |
4 |
11 |
许昌学院 |
4 |
11 |
河南教育学院 |
4 |
11 |
其他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 |
3 |
7 |
其他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普通专科院校 |
2 |
6 |
其他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成人高校和独立学院 |
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