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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办法(修订)
作者:岳晓鹏 文章来源:
时间:2012/4/27 10:40:59
阅读次数:740
一、干部考核办法
1、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制订出学生干部考核表,其中包括自评和监督。
2、院团总支、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民主座谈会,将学生干部在同学们中的评价也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主要考核内容:对平时工作完成的质量及时间;在工作中有没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举办的活动有没有在同学们中形成良好的影响,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干部奖惩办法
1、经过考核,在同学们中有良好的评价的学生干部,给予“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对那些在同学们中造成不良影响,各项任务都推诿敷衍的学生干部,一经查实,上报系党总支,给予撤职、取消评先表优资格的处分。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0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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