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操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编辑: 时间:2015-02-13 点击数: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操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岳晓鹏 文章来源:

时间:2012/4/27 10: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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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操行考核工作的管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科学地考察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操行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基础部分

1、政治思想(20分)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治上主动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20分)

包括:上课、作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奋、刻苦、努力。能够按照学校要求上课、学习或自主学习。

3、集体活动(20分)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主动为搞好集体活动献计献策。

4、公德意识、明礼诚信(20分)

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行为文明,举止得体,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认真保持好个人卫生。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5、遵纪守法(20分)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维护校园秩序。不违反校规校纪。

(二)加分项

1、学期全勤生(10分)

2、担任社会工作(主要指班、团及学生会干部、团委干部)称职者(1-5分);小组长、科代表、寝室长称职者(1-2分)

3、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5分,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分。

4、获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市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5、积极为班级做好事表现突出者(1-5分)

6、检举揭发坏人、事者(3分)

7、受学校表彰(3分),受省、市表彰(10分)

8、有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10分)

9、期全科合格者加10分,总分前十名者依次加10、9、8、……单科第一名者加2分。

(三)减分项

1、仪表不及格者1一5分/次。

2、酗酒、抽烟者5分/次。

3、违反用电规定者10分/次,造成水电浪费者5分/次。

4、评为最差宿舍舍长5分/周。

5、损坏公物破坏绿化者10分/次。

6、在校打架、赌博、偷窃者20分,。

7、辱骂教工者5-20分/次。

8、未经批推夜不归宿20分/次,不经批准收留外人住宿者10分/次。

9、扰乱公共秩序者2-5分/次。

10、受警告处分者35分,受纪律处分者40分,受留校察看者50分。

11、自习、晚修在教室打扑克、下棋者20分/次。

12、违反考场纪律但没有作弊现象者2-5分/次,考试作弊者10分/次。

13、不按规定穿衣戴帽者2分/次。

14、说假话欺骗组织为他人作伪证5-10分/次。

15、旷课(含校内各种活动,大卫生等)10分/节。

16、全学期事假超过3天,病假超过5天,2分/节。

17、其他违规和不文明行为,视情况2-10分。

18、携带管制刀具者,视情况10-20分

19、乱写乱画者5-10分/次。

二、评分办法

1、基础部分每项各占20分,该方面表现特别好的(16-20分),表现较好的(10-15分),表现一般(5-10分),表现差的(5分以下),满分为100分。

2、附加部分各加减项,当学生有上述多项表现时,应每项的分数叠加,同项重复出现时,应将该项分数进行累计。

3、对严重违纪者,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按其分等级减分;警告处分减35分,记过处分减40分,留校察看处分减50分。

4、班委会根据平时记录和对学生的考核,发现辅导员评定的学生操行等级出入较大时,可与辅导员协商重新确定。

5、班委会可根据学生管理中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对操行考核内容提出有所侧重的要求。

三、评定办法

1、考核评定工作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班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通过个人、班组、辅导员和学生管理部门共同评定完成。

2、学生日常管理中操行分量化考核具体办法

(1)学生会各部每月月底将本部操行量化结果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统计,学生会办公室随即将统计结果公布于学生,有异议的同学可于3日内向学生会有关部门提出质疑,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更正,否则,公布3日后量化结果自动生效,不得再次更改。

(2)学生会办公室每学期将考核结果汇总一次,确保无误后备案,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评先以及上报操行考核表时参考使用。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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