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十三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亚东 时间:2015-05-1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学技能培养,有效强化教学技能和教育实习工作,学校定于5月下旬举办第十三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的参赛对象为全校2016届全日制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1、比赛内容
比赛包含说课、答辩和特长展示共3个环节,满分共100分。
(1)说课(70分)。每个学科规定3个课题(各学科说课课题见附件2)。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首先从指定的3个课题中随机抽取相应学科中的1个课题,经准备30分钟后,向评委说课,时间为15—18分钟。说课环节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同时要求使用板书展现其粉笔字功底。英语学科说课环节要求全英教学。
(2)答辩(15分)。评委围绕参赛选手说课内容,就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育理念等方面提问1—2个问题。每位选手答辩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3)特长展示(15分)。主要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艺术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参赛选手可以选择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绘画等方面的技能、技巧进行展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参赛涉及的工具等自备。
2、比赛要求
(1)体育学科以现场作课的形式进行比赛,时间为40分钟。
(2)学前教育专业的比赛课题从小学美术或小学音乐的课题中抽取。
(3)说课、特长展示环节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酌情扣分。
(4)英语学科答辩环节不要求使用英语。
三、比赛办法
本次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通过初赛选拔出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决赛,同时向学校审核推荐初赛优胜学生,具体名额详见《第十三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拟在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本届大赛设学生一、二、三等奖;学生一、二等奖,通过学校决赛确定,同时,学校将从获一、二等奖的学生中,遴选部分学生代表我校参加省级比赛;在各院初赛、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根据优胜学生所提交的初赛说课稿和说课课件,审核认定产生学生三等奖。
2、优秀辅导教师奖。凡本次大赛获得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学校确定为优秀辅导教师。
3、优秀组织奖。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奖次根据参赛单位学生的获奖比例确定。
4、凡在本次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依照《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给予适当奖励,同时,按《许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将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入当年教学工作量。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制定周密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指定的课题(见附件2),对学生进行说课训练,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活动。
2、各学院要指定专门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并做好比赛材料(比赛方案、比赛过程、比赛结果的图文材料等)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3、填写《第十三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报送《第十三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时,要随交初赛优胜学生的初赛课件和说课稿,否者将取消其三等奖获得资格。
5、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4和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