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作者: 编辑:杜军凯 时间:2018-12-12 点击数:
一、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
1.全院停课时间: 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考试时间: 2019年1月10日—1月16日;
2.每天考试时段:上午:第一场08:00-09:50:第二场10:10-12:00
下午:14:30-16:20
3.全院公修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年级 |
考试时间 |
《大学英语1》 |
18级非艺术体育类本科、18级非艺术体育类专升本 |
1月10日上午08:00-09:50 |
《大学英语1》 |
18级艺术体育类本科、18专科、18级艺术体育类专升本 |
1月10日上午10:10-12:00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16本 |
1月10日下午14:30-16:20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17本、 18专升本 |
1月11日上午08:00-09:50 |
《高等数学1》 |
18本、18专升本 |
1月11日上午10:10-12:00 |
《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 |
17本 |
1月11日下午14:30-16:20 |
《大学物理》 |
17本 |
1月12日上午08:00-09:50 |
《线性代数》 |
17、18本、 18专升本 |
1月12日上午10:10-12:00 |
《大学英语综合3》 《英语视听说3》 《职场英语》 |
17级 |
1月13日上午08:00-09:50 |
《电工电子》 |
17本 |
1月13日上午10:10-12:00 |
(注:1月13日上午08:00-09:50的考试分班情况和考试地点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安排,请各院这个时间段内不要安排考试,以免教室冲突。)
4.其他各专业、各年级开设的未统一安排考试的公修课、选修课、体育课、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课等的考试均安排在公修课考试前一周内结束。考查课试卷如需印刷,必须在考试前7个工作日将样卷送交教务处考务科。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自行安排。各专业考试、考查科目的命题应符合《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25号)文件规定,所命试题纸质试卷(必须有A、B卷)和命题审批表于2018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试卷及答案的电子文档于2019年1月17日送交教务处。
6.各学院的考试日程安排表(表中考试科目名称要求与课表课程名称一致)和考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考试日程安排表登陆教务处主页下载(Excel格式,单元格不能合并,按教务处网页表格上要求的日期、时间格式)。考场教室依照以下附表1安排 。
二、试卷保存及成绩登入说明
1.公修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发给各学院;考试结束后,各学院收齐清点后将学生试卷即时送给开课学院,交接试卷时需做好接收记录。
2.所有专业课的重修随期末考试参加考核,各学院要对照学生所报课程名单安排好考场,专业课重修成绩登记汇总表于2019年1月18日交到考务科。
3.考试成绩网上登录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22日24:00时;成绩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各科纸质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字和院部盖章)于2019年3月7日报送教务处。(公修课纸质成绩单由承担公共教学任务的教学院送交教务处一份,送交各相关教学院一份)。
4.院部登录成绩时,如果某个别学生的成绩因教务系统上无名单而无法登陆的,由各院部汇总《特殊成绩登记表》于2019年2月23日报送教务处,报送时须向教务处接收成绩单负责人说明,逾期不再接收额外补录申请。
5.各院在专业任选课考试前务必将学生名单在系统中筛选完毕,不是整班学生选的课程不得整班导入学生名单,以免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无法登录学生成绩。
6.如果有学生申请缓考,需要学院核实后在考前将学生的缓考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以院为单位交到教务处,任课教师在登录成绩时直接登录0分,不要在备注中做任何标记。
三、考风考纪及其他说明
1.各二级院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统一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25号)、《许昌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院政教〔2018〕63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2.各二级学院通过办公会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提前确定各项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巡考计划;明确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3.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4.各二级学院,要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按照《许昌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为加强考试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处、质量监控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等组成巡视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怡俐
成 员:周颖杰 袁胜元 肖绍俊 张鹏辉 谢依楠 杜书廷 吴迪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