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数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作者:苏春园 编辑:张燕 时间:2022-12-10 点击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
实有25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
实有3人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
是 |
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
|
二、组织工作机构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负责学生会的队伍建设,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筹备安排。 |
2 |
生活权益部 |
3 |
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收集同学们在学校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及时向院系及学校反映相关情况,帮助同学们解决困难,提升同学们校园生活满意度。 |
3 |
青年发展部 |
2 |
负责组织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们就业、创业、创新、创优等方面素养的提升。 |
4 |
组织部 |
4 |
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学生会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
5 |
学习工作部 |
5 |
负责学生学习相关工作,加强学风建设,为同学们创建良好的学风和学术研究氛围。 |
6 |
宣传部 |
4 |
负责活动的宣传、活动新闻的撰写和活动现场的拍照。 |
7 |
文体部 |
4 |
负责文体活动的开展,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 。为同学们施展才华、竞展风采搭建舞台。 |
三、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苏春园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4/110 |
2 |
赵世龙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2/110 |
3 |
胡蒙蒙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12/49 |
4 |
赵菲菲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6/49 |
5 |
盛家怡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40 |
6 |
郭子枫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3/55 |
7 |
徐高媛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1/55 |
8 |
缪正棠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4/55 |
9 |
马锋晶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18/110 |
10 |
赵浚帆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5/36 |
11 |
张泰森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55 |
12 |
李一涵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1/40 |
13 |
王洪岩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7/49 |
14 |
于冰冰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2/97 |
15 |
李淼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1/97 |
16 |
吕莹利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30/110 |
17 |
朱娇娇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27/97 |
18 |
韩家琪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22/110 |
19 |
刘淑婷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2/55 |
20 |
庞梓依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9/97 |
21 |
徐星宇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3/55 |
22 |
刘思琳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3/49 |
23 |
张旭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4/97 |
24 |
谢士豪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1/36 |
25 |
张敏星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1级 |
2/55 |
四、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并审批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
五、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经院系学代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采用举手表决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六、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许昌学院数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6日在线上召开。校团委、院党委相关领导老师,14名学生代表、2名列席代表参加大会。听取并审议数理学院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数理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参加许昌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宣传报道链接:https://shuxue.xcu.edu.cn/info/1108/4976.htm
现场照片: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由班级推荐,后由学院团委、院学生会按照推荐结果确定代表候选人,再由学院通过院级学代会差额选举出席校级学代会的代表,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
最后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查认定,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小组与推荐班级联系进行调整。
八、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许昌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贯彻学生会组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组织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院团委和辅导员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许昌学院数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初。
第六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总结材料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总结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和自己的工作,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结果评定。院团委根据日常表现、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四)问题整改。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问题并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七条 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组织发展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择优提名。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许昌学院数理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数理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
余璐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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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