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许昌学院2016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初赛的通知
作者:周宏宪 编辑:牛裕琪 时间:2016-05-25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许昌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实施办法》(院政教〔2013〕12号)和《许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院政教〔2013〕1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5-6月举行2016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名额
1.参赛对象: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且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体专兼职教师。参赛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近3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
2.参赛名额:本次比赛分高级职称组和中初级职称组两个组别,另增设实践教学展示比赛组。高级职称组无参赛名额限制,中初级职称组校级决赛参赛名额按照各教学单位中初级职称教师人数的7:1确定。参加实践教学展示比赛的教师不再参加其他专业组别比赛,参赛教师人数工科学院不超过2人,其他各学院不超过1人。
二、参赛条件及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分领导小组,制定出详细的比赛方案,动员全体教师报名参赛。在推荐选拔参加校级决赛人选时应认真学习和参照《许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严格标准,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公开。
2.各学院于5月30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详细的比赛方案,《许昌学院专任教师职称结构一览表》(见附件1),以及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人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119办公室。
3.只承担校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参加比赛,应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教务处119办公室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具体参赛名额按报名人数决定,其遴选办法另行通知。
4.原则上,参赛教师近两年内为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上课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学期。
5.近三年参加过我校教师教学大奖赛并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原职称组的比赛。
6.2015年参加我校教师教学大奖赛并获奖的教师,若今年再次参加比赛,须更换参赛课程。
三、参赛内容及规则
1.参赛教师在其所承担的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章次中,准备三个学时的教学内容,作为参赛备选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参赛课程的全部课件、教学大纲、教案(也可提交手写教案)、3个参赛题目的电子版。
2.每位参赛教师讲课时间为30分钟(含不超过5分钟的说课时间)。开始比赛时,参赛教师须先向评委说明所在单位、参赛的课程名称,以“说课”的形式,简要说明本课程和本章节内容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本节课教学要达成的教学目标,介绍对教材的分析处理、教学过程的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与使用,以及学生学习方法的引导与培养等内容,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之后,转入正课的讲授,教师在教学时应将课件展示和适当板书相结合。
实践教学展示比赛中,教师要提前做好设计,在30分钟以内向评委展示一堂完整的实验课应有的各个环节。教师应完成讲解、示范操作、指导学生等内容,并在讲课中适时融入说课内容,向专家评委解释实验室管理办法、课程设计的思想、操作规范要求等内容,同时学生也应有实验操作环节。
课堂教学大奖赛决赛成绩由课堂表现成绩(其中现场比赛成绩占60%+平时听课成绩2次平均成绩40%)、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教学材料四部分组成。四部分得分分别排名,计算相应的名次分数,按照名次分数进行比例加权得到最终分数。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及时向本部门教师传达通知精神,动员教师认真准备、积极参与。
2.请各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专兼职教师信息,如实填写《许昌学院专任教师职称结构一览表》,参与年终教学质量考评的教师信息要与此表吻合。
3.决赛时间和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月 联系电话:2968862
许昌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