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周宏宪 编辑:牛裕琪 时间:2016-09-18 点击数:
各院部: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我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提高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决定组织参加2016年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根据中国数学会及河南省数学会决定精神以及普及工作委员会拟定的方案,现将我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竞赛组织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河南赛区的组织单位为河南省数学会。河南省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河南赛区的竞赛活动。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参赛对象及分组
参赛对象为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竞赛分为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和非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组的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3.竞赛方式及时间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包括分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分区初赛于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进行,竞赛试卷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河南省数学会组织本赛区考试。
决赛于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在北京科技大学举行。
4.竞赛知识范围:
(1)非数学专业组:
初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
决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80%、20%)
(2)数学专业组
初赛考试内容: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50%、35%、15%)。
决赛试卷分两类:
大二学生组:在初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考分所占总分的比例约为15%)。
大三及以上年级学生组:在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新增内容考分比例不超过总分的50%。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均不超出数学专业本科或理工科本科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
5.奖项的设立
竞赛设初赛奖与全国决赛奖。
初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即分别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5%、7.5%、12.5%)。颁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人员由河南省数学会在河南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全国竞赛委员会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确定。颁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初赛和决赛的获奖证书均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盖章颁发。
6.参赛学生请关注“中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网站”(http://www.cmathc.cn/),上面有往届竞赛题目。
7.竞赛报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决定本次竞赛免收报名费,所有费用由学校统一缴纳。
许昌学院第六届“九章杯”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学生可直接报名参赛(请在报名表备注栏标注“★”号);其他学生可持加盖院部公章的个人成绩单报名,经学校教务处与数学与统计学院共同协商遴选后方可参赛。请各院部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参赛学生名单,于2016年9月22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报送教学楼B2二楼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务办公室,同时发送以院部名称命名的报名表电子文档至 gythust@163.com。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2968957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9月18日